尽管由于申请人情况各有不同而很难明确指出哪些文件是必要的,但所有申请人都必须依照下列说明将他们的数据整理分类并以卷标标注。请将辅助文件的总页数限制在单面60页以内。超过60页的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在来面谈之前请先阅读您的文件,以便官员对您的申请案件有问题时,您可以回答。
注意:请勿提供假文件。欺诈或不实陈述可导致永久不合签证资格。若担心保密问题,您可以将文件放在密封信封再带来美国在台协会。美国在台协会不会向任何人提供您的数据,并尊重数据的保密性。
一、 公司写的说明信
提供一封简洁的英文说明信,说明E2签证申请案件所具有的相关事实及情况。这封信必须针对E2签证资格的所有条件做出说明。信中应就下列事项提供详细说明:
○该投资人已经投资或正在积极投资中;
○该企业目前正在营运中或即将开始营运;
○该投资或贸易是实质的
○该公司的经营不仅仅是只为糊口谋生的边缘经营。
此外,这封信也应包括:
○简要说明该公司结构、发展、及目前或计划的营利行为;
○如果公司之前曾经取得过E2签证身份,请提供第一次取得及最近一次取得的日期;
○申请人在公司担任的职位,申请人的资格(包括为何需要雇用具有专业技能的申请人),○以及为何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不能担任该职位;
○申请人声明有明确的意愿在E身份结束后离开美国。
二、 公司所有权(至少50%)属于条约国家的证明
接受的证明可包括: 公司章程、股份/股票凭证及总明细、股票公开交易列表、年报、以及董事会议记录说明谁是董事会成员及资金分配。
三、 投资人实质投资的证明 (E-2签证)
接受的证明可包括: 纳税申报单、签订的租约或财产购买合约、公司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审查过的财务报表、电子汇款单、存货列表、以及公司购买货物及服务的付款发票。
四、企业是可行的、营运中的证明
申请人必须证明公司已经在营运中或即将开始营运,并且有既定目标赚取利润。接受的证明可包括: 公司登记证/许可、多年度的经营计划、采购订单、员工薪资文件、签订的合约或客户意愿信。
五、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主要投资人必须证明其有资格全权发展及经营企业,并且确实会这么做。
○具有管理及监督责任的职员必须证明他们有资格担任该职位,并且将会执行重大的管理或监督工作。
○具有高度专业技能的职员必须证明公司急需他们的技能,以及需要这项技能的预测期间。
○接受的证明可包括: 公司组织结构、工作内容、申请人的相关证照、受训证书、相关工作资历的证明、以及个人简历或履历。您也可以进一步说明为什么企业无法找到合格的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担任该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