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的主要部分包括:
1、取消购房获居留权:建议取消通过购买价值50万欧元或以上的房产来获得居留许可的规定。
2、增加企业项目要求:建议修改现行法规,要求外国投资者通过执行有益于公共利益的企业项目来获得居留许可。这些项目需要证明能够创造就业、对当地经济产生显著影响或促进科技创新。
3、加强监督:该提案强调必须防止投资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并避免房地产市场的通货膨胀效应。
根据提案表示,使用投资移民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过热,尤其是在房价已经很高的地区。另外,欧洲议会和透明国际组织多次表示担忧,认为缺乏有效机制来控制和审查这些投资的资金来源,增加了洗钱和安全风险。
虽然有以上的建议,但这只是建议,还没有经过正式的立法程序,从建议到正式立法还需要时间!根据现行法律,非欧盟公民仍然有资格通过在西班牙购买价值50万欧元或以上的房地产来申请居留许可。
这表示目前的GF移民政策仍然适用。
西班牙GF移民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可带合法配偶、18周岁以下的子女和18岁以上未婚且经济不独立的子女、主申请人经济不独立的的父母;
2、无犯罪记录;
3、购买50万欧元以上房产(房产类型不限,包括:公寓、联排别墅、独栋别墅、商铺等),也可以同时购买多个房产,只要房产总净值达50万欧元以上即可,合理解释资金来源;
4、购买健康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