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E2签证属于非移民类签证,所以在面谈的过程中,向面签官表达你的“无移民意图”是非常重要的。假设签证官认为你有移民倾向,那很遗憾,你可能收到一张214(b)拒签信。举个常见的例子:
你曾在美国进行J-1签证项目的实习,在你的J-1签证即将到期时,你决定尝试在美国领事馆签证处延长你的J-1签证。在面试过程中,面签官问你:“那么,在你完成J-1项目后,你有什么计划?”
作为回应,你诚实地回答说,你的J-1签证担保雇主正在考虑在你的J-1项目完成后就业的可能性,你可能正在考虑申请工作签证,比如O-1签证,然后你计划获得绿卡。结果,面签官拒绝了你的J-1签证延期申请,并发出了如下通知:
“Your visa application is refused. You are not qualified under Section 214(b)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你的签证申请被拒绝了。你不符合《移民和国籍法》第214(b)条的规定。”
那么,什么是214(b)呢?
今天,我们就在文中讨论一下如何克服在申请非移民类签证中被拒绝的方法。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14(b)条规定:“每一名外国人应被推定为有移民倾向,直到他在申请签证时使签证官确定他会在签证结束后回国的打算。”除H签证、R签证和L签证等工作签证类别外,大多数其他签证申请人必须能够说服签证官:
你打算在美国短暂停留后返回您的祖国;
你的经济状况使你能够负担得起此次的赴美之行,而不必在美国寻求未经批准的工作;
你所申请签证类别是有合法目的。
上述关于移民意图的假设可以通过表明你的总体情况,包括社会、家庭、经济和与母国的其他关系,将迫使你在临时居留结束时离开美国。这种联系通常是通过向签证官解释符合条件的理由来显示的,这些理由将迫使你由于各种关系如家庭、就业等从而回到你的祖国。并且,建立这种联系的因素并不单一。签证官有权决定你是否克服了移民意图的假设。
第214(b)条下的拒绝是永久性的吗?
简而言之,答案是否定的。如果申请人能提供更多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与母国有联系,或者情况发生变化(例如,你在家乡找到了工作,买了房子等),签证官将重新考虑你的申请。有一些申请人无论申请了多少次,他们都不具备非移民签证的资格,除非他们能证明在初始申请中没有提交的情况或信息发生了变化。而两次申请之间最好能隔一段时间(例如六个月)。
一旦签证官确定申请人不具备签证资格,申请人不得重新申请签证,除非申请人的情况或信息发生重大变化,而这些变化或信息在首次面谈时无法准备或提供。为了获得签证,想要重新申请的申请人需要安排一个新的预约(并且重新支付签证费)。对于面签来说,准备额外的信息和证据或显示情况的变化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只是简单地提供和上次同样的情况和信息,那么有了第一次的拒签,就会有再一次的拒签。
准备面试
通常情况下,这些信息和证据不仅仅是准备额外的文件,而是能够清楚、简明地口头回答签证官提出的问题。签证官经常表示,批准与否往往取决于面谈和回答问题的能力。因此,做好准备,仔细检查面试中可能会问到的常见问题是很重要的。你的想法可能说得过去,但在某种程度上,你认为可以说的话可能会被解释成移民意图的假设。
如上例所示,你可能正在考虑未来就业的可能性,或者你现在的J-1雇主的绿卡。如此陈述,即使是真实的,尤其是当你还没有做任何具体的计划,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解释,这样可能会被误解和曲解,从而导致你的签证申请被拒绝。
最后的提示:
另外,记住要有礼貌,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争论,也不要问不必要的问题。沟通清楚,如果你不明白一个问题,不要犹豫,礼貌地要求工作人员重复或解释问题,这样你就可以正确地回答。
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