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EB-5投资移民项目是美国政府为了促进国内就业和经济增长,通过允许外国投资者在美国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来换取合法长期居留权(即绿卡)的一项移民政策。EB-5 签证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途径。投资 800,000 美元后提交 I-526E 申请,以便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有条件绿卡,并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一起移居美国。 获得有条件绿卡1年9个月后,递交I-829,有条件居留权将演变为无条件永久居留权。
【新法EB5规则及条件】2022年《美国移民改革及诚信法案》颁布,允许合法居住在美国的EB-5申请人同时提出申请,将其签证身份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及其 EB-5申请。新法增加了“预留签证通道”,让新法下的申请人重新进入快车道。
【三类预留签证项目均无排期】EB-5新法预留出了32%的签证名额给预留签证项目,预留签证项目可以从每年1万个的EB-5签证名额中,分配到3200个名额,分配如下:
乡村区域项目:20%,即每年2000个签证。
城市TEA项目:10%,即每年1000个签证。
基建项目:2%,即每年200个签证。
一、新法EB5 双递交规则
在美申请人可同时递交I-526E移民申请及I-485身份转换申请
递交I-485的同时,递交765/EAD工卡及131/AP回美纸申请
收到移民局收据后,即获在美合法身份,可合法在美居住及求学
递交后约90天内,可获EAD工卡,即可合法在美就业及创业
* 根据申请人材料、资金准备情况和移民局审批速度,申请及批准时间略有差异
二、新法EB5 快速实现的条件
1.选择新法EB5项目,目前乡村项目名额更充足且移民局优先审批
2.充分且高效的资料、资金准备,相关手续完备
3.已经身在美国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F1或H1B签证身份
4.以其它合法非移民签证身份登陆美国且超过90天
三、新法EB5 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条件
2.申请人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
3.申请人及其配偶及未满21岁且未婚子女可共同申请
4.投入合法收入的80万美元并创造相应的就业
5.无语言、学历等要求
EB-5项目的一个显著优点是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直接获得绿卡,而无需先获得临时签证后再转换身份
与许多其他国家相比,美国EB-5项目的投资门槛相对较低,须至少投资80万美元至特定地区的新企业或区域中心项目,或在非特定就业区域(TEA)投资105万美元
EB-5项目的投资者一旦获得绿卡,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子女也能随同获得
E申请人无需参与经营,无移民监限制无经商背景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简称优才计划),是香港地区于 2006 年推出的一项有配额、打分制的移民计划,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来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获批准的申请人不需要先获得香港的工作机会就可以来港定居,可携带配偶及 18 岁以下未婚的子女,并且配偶可以在香港合法工作。